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慕歌秦争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半妖行沈慕歌秦争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独酌花间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望月楼是百年老店,在清岚城生意火爆,每日食客来往络绎不绝。百年以来,望月楼的规矩之一是不允许食客赊账。所以当沈慕歌拎着一篮子鸡蛋给青年结账的时候,围观的人以及店伙计都蒙了。百年以来头一回有人用鸡蛋来结账!店伙计瞅了一眼蓬头垢面的青年,心想这人莫不是有大病......反观当事人,接过篮子,得意的笑道:“小爷我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!”他勾了勾手指,店伙计上前两步,一副‘我看你怎么收场’的表情。“我家这蛋轻易不用来结账,妹妹你倒是实诚,居然都给我拿来了!”其实沈慕歌也好奇,当时青年让她回去取钱之时,只说篮子里的东西带过来一个即可,哪成想居然是一篮子鸡蛋!沈慕歌犹豫再三,觉得鸡蛋多一点,大概他挨揍还能少一点,就都给带来了。青年从篮子里随意摸...
《半妖行沈慕歌秦争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望月楼是百年老店,在清岚城生意火爆,每日食客来往络绎不绝。
百年以来,望月楼的规矩之一是不允许食客赊账。
所以当沈慕歌拎着一篮子鸡蛋给青年结账的时候,围观的人以及店伙计都蒙了。
百年以来头一回有人用鸡蛋来结账!
店伙计瞅了一眼蓬头垢面的青年,心想这人莫不是有大病......
反观当事人,接过篮子,得意的笑道:“小爷我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!”
他勾了勾手指,店伙计上前两步,一副‘我看你怎么收场’的表情。
“我家这蛋轻易不用来结账,妹妹你倒是实诚,居然都给我拿来了!”
其实沈慕歌也好奇,当时青年让她回去取钱之时,只说篮子里的东西带过来一个即可,哪成想居然是一篮子鸡蛋!沈慕歌犹豫再三,觉得鸡蛋多一点,大概他挨揍还能少一点,就都给带来了。
青年从篮子里随意摸出一个鸡蛋,递到店伙计手中。
“你们望月楼的菜,这一个鸡蛋足矣!”
店伙计哪见过这么荒谬的事,当即就要口吐芬芳,突然觉得手中鸡蛋的分量有些异常。他拿起鸡蛋仔细端详,外表如普通鸡蛋一般并异样,只有里面似乎另有乾坤。
想了想,店伙计干脆打碎了蛋壳,随着蛋壳的破碎里面的东西哗啦啦撒了一地!
周围看热闹的人忍不住惊呼:“天哪!鸡蛋里边是金子!”
店伙计也看呆了,鸡蛋里面居然是一颗颗金灿灿的金珠!
“这...这怎么可能?”
青年很满意店伙计的反应,骄傲的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发型,“怎么样,小爷这钱吃你望月楼的饭菜足够了吧?”
“够!够!”店伙计反应过来,赶紧弯腰捡金子。
青年伸了个懒腰,“哎呀,刚才挨打身上疼着呢,我得喝两壶好酒好好补补!”
“客官,刚才多有得罪!我望月楼有三十年陈酿,客官若不嫌弃,我这就给您拿去!”
店伙计此刻已然没有先前那般凶神恶煞,转眼间就换了一副热情的笑脸。
“我这妹妹取钱也辛苦,给我最好的包厢,再上你们望月楼的招牌菜,四坛陈酿!”
“好嘞~客官,您里边请!”
店小二麻溜儿的在前面引路,青年跟着走了两步,回头见沈慕歌站在原地没动,又折回来,握住她的手腕拽着她往楼里走。
沈慕歌原本没打算跟他进来,只不过他的力气大得惊人,她根本挣脱不开。
“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件事,不是要跟你来这。”
青年回头,问道:“你吃午饭了吗?”
沈慕歌一愣,脱口而出:“没吃。”
沈慕歌说完,就见青年脸上绽放出璀璨的笑容,“那不正好?光吃天葵籽可不抗饿!”
店伙计给他们寻了个豪华的包厢,没多久就上了整整十八个菜,外加四坛陈酿。
沈慕歌看的目瞪口呆,她抬起头,有些不确定的问道:“你之前不是在这里吃过了吗?为何又点这么多?”
青年倒了一碗酒,咕噜噜一口喝下。
不愧是陈酿,包厢里酒香四溢。
“妹妹,我吃了你不是还没吃么?别客气,哥哥有的是钱!”
沈慕歌看了眼放在他身边的藤篮,若是里面的鸡蛋都是金珠,那他的确是个有钱人。
“多谢款待,我帮你取了钱,你又请我吃饭,那我找你打听的事......”
青年看出了沈慕歌的心思,豪气的大手一挥,“一顿饭算什么,有事你尽管问!”
沈慕歌倒喜欢他的这份豪爽,随即说道:“我想向你打听一个名为百事通的人,不知公子可听说过他?”
闻言,青年摸了摸下巴的胡茬,慢悠悠的说道:“百事通么......略有耳闻。”
沈慕歌眼中一喜,此人混迹于清岚城大大小小的酒楼,自然是听闻多一些。
青年打量着沈慕歌,问道:“你找百事通做什么?这个人可不好找。”
沈慕歌也没藏着掖着,直接说道:“听闻百事通知道如何入六宗大会,我想着找他问问。”
“哈哈哈...”谁成想青年听了她的话瞬间大笑,“你这个小不点是想入六宗大会?”
沈慕歌默默点头。
“哎唷,妹妹,你知道那六宗大会有多难吗?没有世家举荐,没有足够的金钱,别说入六宗大会,你站门门口看一眼都是不可能的。”
沈慕歌没有气馁,继续问道:“公子若对六宗了解一二,可否告知与我?”
青年的手指轻敲了一下桌子,“告诉你也不是不行,但是你要先回答我一件事。”
“何事?”
青年目光灼灼:“你取我藤篮时,第一眼看到篮子里的东西是什么?”
沈慕歌起身为青年斟了一杯酒,随即坐下说道:“里面是鸡蛋。”
青年的手拂上篮子,低头说道:“不讲实话,我可什么都不会告诉你。”
沈慕歌思考一瞬,随即静静地说道,“公子这藤篮想必不是凡物,篮内变幻万千,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团黑气,继而变换成几个骷髅似要冲向我,骷髅散了之后,才出现了鸡蛋。”
青年的目光重新落在沈慕歌身上,眼中闪过一抹不明的情绪,“妹妹,你是第九个为我回去取钱,没被吓到,且还能如约回来之人。我这篮子的确不是凡物,每个人从中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。”
其实沈慕歌看到篮子那一刻是有些害怕的,但是之前见识过乾坤塔、山蛛,她似乎并未感觉有多么可怕,只想着拿着篮子赶紧回来。
“妹妹,看在你诚实的份上,我且告诉你六宗大会之事,但是如何入六宗大会,还得看你的机缘。”
沈慕歌点头,“公子请讲。”
青年喝了一口酒,慢慢说道:“人界六国追求长生、力量,不少人希望借助修道来一步登天,因此诞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宗门。而六宗大会,则指的是六国之中排名前六的宗门,天耀擎天宗、苍澜仙云宗、罗布星辰宗、桑弋炎阳宗、璃月幻梦宗、兰蒂清风宗。他们每隔三年,都会找地方聚一聚,美名曰六宗大会。”
“但是...”青年话锋一转,“每年六宗大会都会死人哦!”
沈慕歌不解的问道:“不是说六宗大会是为了吸纳优秀的人才?怎么会死人?”
“妹妹,你想想啊,这六宗个个都是首屈一指的大宗门,有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被选上光宗耀祖啊,有竞争,就有流血,有流血就会有死人嘛!”
沈慕歌看着青年的表情,他说的很随意,只是在单纯的叙述一件事情。
“你这没良心的狗东西,又在吓唬小孩儿了!”
包厢的门被突然推开,一位身着火红衣衫的女子婀娜多姿的走了进来,眉眼含秋,盈盈间波光流转。
青年见着来人,毫不犹豫的随手从篮子中摸出一个鸡蛋就扔了过去!
沈慕歌:......
红衣女子:!!!
沈慕歌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女子,初见第一眼好像她清晨在山中见过粘着露水的碧萝花,清新又娇艳。
女子玉手轻轻一抬,就接住了青年扔过来的鸡蛋。
“楚星河,信不信老娘让你滚出望月楼?”
那女子五指轻握,鸡蛋瞬间在她手中化为乌有。
“你刚才不是差人让我滚了一次么?”被称为楚星河的青年目不斜视,专心喝酒吃菜。
“可惜你滚的还不够远!还拿你那破篮子来唬人!”
那女子也不恼,怼了楚星河后,径直来到沈慕歌身侧,上下打量了她一番,娇笑道:“妹妹长的这般水灵可爱,也难怪这个狗东西献殷勤了。”
沈慕歌闻着她身上传过来的淡淡花香,听着这话,感觉隐约有一丝丝不对味儿。
“姐姐是来找这位公子的吗?你们聊,我先走了!”
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俩人不对付,还是赶紧走人为上上策。
“妹妹别急。”
那女子伸手按在欲起身离开的沈慕歌肩头,明明没见她发力,但是沈慕歌却感觉身体仿佛被定住一般,无法动弹。
“我是这望月楼的主人,洛秋心。方才瞧见你被这家伙带到这里,不放心,就过来看看。”
洛秋心那双眼眸犹如秋水般波流转盼,真真是魅惑天成之态。沈慕歌不禁在心中暗暗赞叹,或许这便是女人该有的模样吧。
“你来此,才是不安好心吧?”
楚星河目光如箭,让人感觉如芒在刺。
“若不是有客人,我真想撕烂你的嘴......”
洛秋心状似无意的捏了一个手决,沈慕歌敏锐的觉察到她的指尖有一丝寒芒一闪而过。
“哎呀,可不能吓着这么水灵灵的小妹妹!”洛秋心一秒换脸,和蔼可亲的样子,让沈慕歌觉得刚才那股杀气似乎是她看花了眼。
“洛姐姐,我与楚公子只是萍水相逢。”沈慕歌有些崇拜的看着洛秋心,“倒是没想到,望月楼的老板居然是姐姐这般风华绝代之人。”
“小丫头,嘴真甜。”洛秋心干脆在沈慕歌身边坐了下来,“方才妹妹是在打听六宗大会?”
沈慕歌点头。
“姐姐劝你还是不要理会什么六宗大会为妙,姑娘家家的,何必去遭罪。”
洛秋心说的似乎十分诚恳,沈慕歌却猜测她对六宗大会应该也是了解一些内情的。
“不瞒姐姐,我之所以打听六宗大会,是因为想去寻一份机缘,我的家人被捉去了妖域。”
楚星河抬头看了沈慕歌一眼,沉声道:“人妖两界虽然时有小摩擦,但是还不至于掳人到妖域去,你家莫不是得罪了妖界什么大人物?”
沈慕歌摇头,“我家在白马镇的竹叶村,自我出生起从未见有什么妖族之人和村里人有摩擦,他们被掳走的很突然,有位道长帮我找到了他们,但是道长法力有限,我又是个凡人,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山蛛妖怪把人带走了。”
洛秋心轻拍了拍沈慕歌的后背,“原来小妹妹打听六宗大会是想入宗门修行,以待日后解救家人。”
沈慕歌眼眶微红,无声地点头。
楚星河放下酒盏,语重心长的说道:“修行除了机缘还得讲究天资。世人皆向往修行,自以为能觅得大道机缘,仰慕神族长生,掌握天地法则。殊不知,人命天定,岂容轻改。蚍蜉撼树,不自量力!”
“你这狗东西,不会说话就闭嘴!”洛秋心狠狠的剜了楚星河一眼,又看向沈慕歌说道:“妹妹不必听他胡说,人虽力微,若有坚志,亦可升境,起码能为家人谋事。以微力而聚,凭信念而进,纵遇风雨,也能前行不止。”
沈慕歌拭去眼角的泪光,冲二人微笑道:“你们二人说的都有道理,那道长曾告诉我,妖界一日,人间十载。我虽一介凡人,十年后,不管能修成什么境界,也一定要入妖域救出我娘亲。”
楚星河把玩着酒盏,“既如此,我便指点你一二。六宗大会只允许外人观看宗门切磋以及人才选拔两个部分,入会看这些倒是简单,足够的金钱买门券即可;只不过若想被六宗选中收入门下,只有两个办法,一是凭自身实力和天赋;二是实力世家或灵海境以上大能举荐。”
沈慕歌默默捏了捏腰间的荷包,问道:“门券需要银钱几何?”
楚星河伸出三根手指。
沈慕歌不确定的猜测:“三两银?”
楚星河摇头。
沈慕歌再猜:“三...百两?”
楚星河收回手指,大笑道:“三百两...金!”
洛秋心面露不屑,“所以我就说嘛,妹妹何必去那什么六宗大会,一张门券都要三百金,不过是几个宗门联合起来敛财罢了。”
沈慕歌着实没想到一张门券居然三百金,那是普用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的钱。她和娘亲辛辛苦苦十六载,也只是攒了三十两银而已。
楚星河继续说道:“你也不必气馁,可以试试第二个法子,清岚城的确有一个颇有实力的世家,且他家也有一位灵海境的强者。你只需要得到他们的推荐即可。”
沈慕歌无奈的说道:“且不说我要如何说服世家举荐我,我大概连世家的门口都进不去吧。”
“的确,有可能连门口也进不得。不过...”楚星河话锋一转,“我掐指一算,你已经在世家之内了。”
闻言,沈慕歌面露诧异之色,“你是说,季家?”
楚星河点头,“季家在清岚城屹立三百年不倒,为天耀出过不少国之栋梁。之前从未踏足修真界,近些年却突然出了个灵海境的强者,实力不容小觑。”
沈慕歌着实想不到季家是这样的世家大族,季怀泽已经帮了她一次,再去找他帮忙,让季家举荐她,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。
“我没有让季家举荐我的理由。”沈慕歌如实的说道,“距离六宗大会还有十三日,清岚城可有十三日能赚到三百金的地方?”
洛秋心忍不住笑道:“妹妹,我这望月楼已是清岚城生意最好的地方了,日入最多时也不过区区二两金。我倒是可以考虑借给你三百金,但是你可会及时还我?”
沈慕歌摇头,借三百金,她短时间内是还不上的,将来入妖域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不一定,又岂敢跟人借这笔巨款?
“唉~”楚星河懒洋洋的倚靠在窗边,拿着酒坛大口的喝了几口,他擦擦唇边的酒渍,从怀里摸出一个玉坠,扔到沈慕歌手里,说道:“季家欠我个人情,你带着玉坠去找季老爷子。”
“这使不得。我怎能拿你的人情去做我的私事?”沈慕歌觉得这玉坠放手里分量极重。
“放心吧,不会让你白用的。事成之后你要帮我做一件事,这件事可比这个人情重要多了。”楚星河笑的一脸邪气,“不过呢,能不能让季家举荐你,我也不敢保证。”
洛秋心也在一旁附和,“妹妹拿着吧,这狗东西的人情不用白不用!用了还有点希望,不用放他那里浪费!”
沈慕歌犹豫再三,最终点头道:“好!无论成与不成,六宗大会之后,只要是我力所能及,一定帮你做一件事!”
楚星河顶着乱糟糟的头发,笑的一脸真诚。
三人又简单寒暄一番,沈慕歌便离开酒楼。
洛秋心透过三楼的窗户看着沈慕歌离开的背影,无奈的说道:“真是个单纯的丫头啊!”
“你别在这装好人,你真会借她三百金?”楚星河吃饱喝足,翘着二郎腿,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。
“少说我了,你给她下套,真是半点良心都没有!百事通,事事通的都是你的坏心眼儿!”
楚星河满眼嘲讽,“我坏心眼儿还一群人崇拜我,哪像你,男人对你退避三舍!”
“狗东西,今日别想活着走出望月楼!”
洛秋心柳眉倒竖,只见她猛地抬起一只手,一点寒光直冲楚星河面门而去......
包厢外路过的伙计听到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,无奈的摇摇头走过,看来当家的今天又和那人干仗了,就是不知道又得损失多少银子。
八月正值盛夏,山中虫鸣交织,此起彼伏。茂密的山林遮挡了炽热的阳光,带来丝丝凉意。
一男一女两人此时正在关注着不远处的山洞。
男人屈膝躺在一根粗壮的树干上,略显慵懒,双眸轻阖。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洒在他的身上,斑驳的光影为他增添了几分神秘的气息。
女人则坐在一边,百无聊赖地摆弄着腰间的流苏。裙摆随着微风轻轻飘动,如同一片轻盈的云朵。
女子时不时眺望一番,面露急切:“都进去这么久了,怎的还没动静?”
男人依旧闭目,不急不慢的说道:“急什么?那只山蛛不过是个启灵境,那臭道士一张符就能收了它!”
女人似是想到了什么,表情闪过一抹不自然,“话虽如此,那老道带着俩娃娃进去又是打的什么算盘?”
男人一把拽过女人白皙的小手,女人借力顺势躺在男人怀里。
“你这么急不可耐,不如我们做些什么来消磨时间?”
男人的手指顺着女子的领口就要向下探去,女子娇嗔一声,轻拍开他的手,双颊绯红。但男子并未罢休,反而将她搂得更紧,嘴唇凑近她的耳畔,轻轻吹了口气,引得女子一阵轻颤。
女子微微仰头,眼神中带着几分嗔怒,却又透着一丝欲拒还迎。男子见状,嘴角勾起一抹坏笑,低头吻住了她的脖颈。
就在这时,不远处的山洞突然传来一阵声响,两人瞬间惊醒,齐齐看向山洞。
......
洞内,此时正一地狼藉。
在沈慕歌小心的在洞内寻找母亲踪迹之时,那硕大的山蛛不知何时睁开了绿油油的眼睛......
老道士示意他们不必惊慌,毕竟他们身上有隐身符。
“人族的小鬼......”一声低沉的声音自山蛛体内传出,“擅闯我洞府,是想跟他们一样?”
沈慕歌和季怀泽不约而同的望向老道士:隐身符不管用啊?
老道士干脆撤了隐身符,伸手把沈慕歌和季怀泽拽到身后,对着山蛛说道:“吾等本无意闯入,乃因村中百人之命为你所掳,实不明其因。修行不易,若残害人族性命,则徒增罪孽。”
“放肆!”布满坚硬刚毛,闪烁着寒芒的山蛛之腿,如擎天巨柱,悍然插入老道士面前之地。腿落之际,尘土飞扬,瞬间在地面砸出深坑,裂痕如蛛网般向四周蔓延。
老道士凝目而视,不见半分慌乱,“千载以来,妖族从未对人族大开杀戒。”
山蛛冷哼一声,语气愠怒:“但人族并非如此。我山蛛本就族群稀少,人族用法术取我蛛网,多少同族不幸被致死。然而,人族还不满足,修道者抢我族子嗣,炼制丹药。这帮村民,趁我外出捕食,偷走我儿,卖与人练了丹!”
“老道士,你且说一说,他们该不该为我儿偿命?”
老道士叹息一声道:“人族之恶,实乃少数人之罪。今虽有人夺汝蛛丝,盗汝子炼丹,的确可恶,然非众人之意也。若汝以仇恨报之,则仇恨无休,杀戮不止,终致两败皆伤。修行不易,当以慈悲为怀,放下仇恨,或可寻得和解之道,免却更多生灵涂炭。”
闻言山蛛的身体突然靠近老道士,八只眼睛似乎都在牢牢的盯着他。
“说的冠冕堂皇!杀戮又如何?散尽修为又如何?我只为我儿报仇!”
望着游走在暴怒边缘的山蛛,老道士试图再规劝一番:“汝距化形期仅一步之遥,切不可冲动而失一身修为。何必因小失大,为一时之愤而毁长久之功。”
“休要多言!再啰嗦一句,你们一起死!”
洁白的蛛丝如利刃一般射入三人周围的地面上,威慑力十足。
自小生活在凡人世界的沈慕歌和季怀泽自是没见过此等阵仗,深感凡人之力在妖族面前不堪一击。
“既如此,莫怪老道冒犯了!”老道士捏了个手决,“丫头,以汝之血为引,随我动作,引出乾坤塔!”
沈慕歌闻言,忍痛把尚未愈合的手指伤口再次撕裂,学着老道士的动作,也捏了一个手决。
老道士说一句,沈慕歌重复一句:
“乾坤启,塔门开,混沌之力,为我所用,出!”
鲜红的血液犹如获得了指引,在半空缓缓凝结,红色的光芒从血液中绽放出来,仿佛是燃烧的火焰,又似璀璨的星辰。
光芒越来越盛,最终血滴凝结成一条闪耀的红线,以极快的速度直冲男人腰间而去。刹那间,一座小塔自男人体内浮出,飘然至三人面前。
血液的加持下,原本手掌大小的塔身瞬间暴增数倍,一股金色的光芒自塔内而出,犹如一只巨手向着山蛛抓去!
“乾坤塔?”山蛛惊呼,巨大的身体迅速侧身堪堪躲过了这一击。
不等它反应,橙色和蓝色的绳索自塔内倏然飞出,缠上山蛛的前足,巨大的牵引力将山蛛逐步拉向乾坤塔!
山蛛吐出蛛丝,试图切断绳索,蛛丝和绳索接触的一瞬间,竟悉数被绳索吸收。
“乾坤塔果然名不虚传!”
山蛛利索的切断两只前足,绿色的液体哗啦啦流了一地,不多久,它的前足又重新长了出来。
“可惜了,老道!倘若你是灵海境,说不定还能用塔来收伏我,可惜,区区筑元境加上没有任何境界的两个凡人,这塔之威力不及当初万分之一!”
正如山蛛所言,乾坤塔接下来的攻击皆被它一一化解。
沈慕歌只觉得体力逐渐不支,手指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痛,那乾坤塔的光芒亦逐渐暗淡下来,不多时,又变回小塔的模样,飞进季怀泽体内消失不见。
老道士面色凝重,单手捂住胸口,压下体内翻涌的气血。
“你的妖力并非启灵境,竟是聚灵中期!”
“我刻意隐藏修为,好不容易寻得此处静谧之地修炼,却被区区人族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扰挑衅,老道,今日我暂且放你们一马!但这竹叶村人,绝不无辜,若想救他们,就来妖域寻我吧!”
山蛛的身后出现了虚空漩涡,它的身影向漩涡中飞去,同时,挂在山顶上的竹叶村人也被一根根蛛丝牵扯着一同消失!
“娘亲!”
沈慕歌惊呼一声,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村民全部消失在眼前。
她跌坐在地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,“怎么会这样?道长,我娘亲她会不会有危险?”
季怀泽走过来,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,安慰道:“道长一定有办法把人救回来的。”
“小子!打住!”老道士转过身,拿出葫芦,咕噜噜灌了几口酒,长舒一口气道:“今乃贫道失算,本以为是个小妖,没成想是个成了气候的!人,难救!难救!”
闻言沈慕歌心中又是一阵难过。
一声娇笑声在洞口响起:“道长觉得不好救,不如我们帮忙如何?”
女人大多都是喜欢好看的男人,沈慕歌亦如此,她只是单纯的感叹与小女孩儿这几个哥哥的美貌。
大哥身形挺拔如松,一袭深蓝色长袍更显沉稳大气。他剑眉斜飞入鬓,眼眸深邃如夜空中的寒星。高挺的鼻梁下,薄唇微微上扬,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。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束起,几缕发丝垂在额前,更添几分洒脱不羁。
二哥身着月白色长袍,气质温润如玉。他的眉眼弯弯,犹如春日里的暖阳,让人倍感亲切。眼睛是清澈的琥珀色,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。他的面庞线条柔和,皮肤白皙细腻,嘴角总是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,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三哥则穿着一身火红色的劲装,充满了活力与张扬。他有着一头利落的短发,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一丝狡黠。浓眉大眼,五官轮廓分明,犹如精心雕琢的雕塑,散发着强烈的男性魅力。
四哥身着淡紫色长袍,优雅而神秘。他的长发如墨般倾泻而下,发间点缀着几缕银色丝线,更显华贵。他的眼眸是神秘的紫色,高挺的鼻梁和微微抿起的薄唇,让他看起来既高贵又冷傲。
这几位各有千秋的帅气男人,此刻正围坐在沈慕歌身边,端茶倒水,好不殷勤!
沈慕歌哪里经过此等场面,一张小脸红的发烫。
没过多久,三哥便端来满满一桌子佳肴,色、香、味俱佳。小女孩紧挨沈慕歌坐着,绞尽脑汁地夸赞着自己的哥哥们,那模样,恰似一位老母亲对自家孩儿恨嫁时的急切之感。
用过饭后,哥哥们交换了一下眼色,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。
大哥首先起身,走到沈慕歌身边,微微俯身,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:“慕歌姑娘,夜色正好,可否随我去花园一游?”
沈慕歌本想拒绝,但想着人家辛苦的招待自己,断然拒绝有些不礼貌,就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。
花园中,月光洒下,宛如一层银纱覆盖在大地上。
大哥的身影在月色下显得更加迷人,他高大挺拔的身姿被月光勾勒出完美的轮廓。
大哥微微抬起一只手,轻柔地将沈慕歌耳畔的一缕发丝拨到耳后,指尖若有若无地划过她的脸颊。温柔地说道:“慕歌,你看这夜色多美,留在我们身边吧,这里有你想要的一切。你可以尽情享受荣华富贵,我们会一直陪伴着你,让你不再孤单。”
沈慕歌看着大哥那英俊的脸庞,听着那温柔的话语,脸颊又不自觉地灼烧起来,她轻轻咬了咬嘴唇,说道:“大哥,这一切太过美好,美好得让我觉得不真实。我只是一介凡人,何德何能拥有这一切呢?”
大哥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抹迷人的笑容,他伸手轻轻抬起沈慕歌的下巴,让她直视自己的眼睛,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下巴。说道:“慕歌,你绝非平凡之人。你的善良、勇敢,在这世间独一无二。你值得拥有这一切美好的东西。”
这时,二哥也走了过来。他手中拿着一朵娇艳的花朵,微笑着递给沈慕歌:“这花正如姑娘一般美丽动人。”
二哥的笑容如同春日里的暖阳,让人倍感亲切。他的眼睛是清澈的琥珀色,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。
沈慕歌接过花朵,闻着那淡淡的花香,试图让自己尽可能的保持清明。
二哥轻轻地靠近她,在她耳边低语:“慕歌,和我在一起吧,我会带你去看世间最美的风景,给你最温柔的呵护。”
说着,二哥轻轻握住沈慕歌的手腕,将她的手抬起,握在掌心。
沈慕歌红着脸,想把手抽出来,无奈对方握的太紧,她只能微微低下头说道:“二哥,多谢你的好意,但是我......”
二哥打断她的话,温柔地说道:“慕歌,不要犹豫,放下所有的顾虑,留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二哥望着沈慕歌,眼神中满是期待。
接着,三哥和四哥也纷纷加入。
三哥带着沈慕歌来到花园边的草地上,展示着自己的武艺。
他的动作矫健有力,充满了阳刚之气。一套拳法打下来,行云流水,虎虎生风。
三哥停下动作,走到沈慕歌面前,眼神中满是自信和热情,他一把拉起沈慕歌的手,说道:“慕歌,留下来吧,我会保护你,让你永远安全。我们可以一起闯荡江湖,体验这个世间的刺激冒险。”
沈慕歌看着三哥那充满活力的样子,微笑道:“三哥,你的勇敢和活力让我佩服,可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
三哥紧紧握住她的手,坚定地说道:“慕歌,你的路可以和我们一起走。”
四哥则用他那神秘的紫色眼眸凝视着沈慕歌,轻声诉说着美好的未来。
他缓缓走到沈慕歌身边,微微低下头,在她耳边轻声说道:“慕歌,留在我身边,我会给你无尽的惊喜。我们可以一起探索未知的世界,寻找属于我们的幸福。”
说着,四哥轻轻揽过沈慕歌的肩膀,让她靠在自己身上。
沈慕歌推开他,柔声道:“四哥,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我的责任。”
四哥微微皱眉,伸手轻轻抚摸着沈慕歌的脸颊,说道:“慕歌,责任可以暂时放下,幸福才是最重要的。你的家人定然不会让你去冒险,他们只想看见你幸福。”
沈慕歌在哥哥们的轮番攻势下,有一瞬间在心底升起了一丝欲望。留在这儿生活,享可以受着无尽的财富和美男的陪伴。她可以穿着华丽的服饰,被哥哥们簇拥着,过着奢华的生活。她不再需要去闯危险重重的妖域,不再需要面对生死不定的未来。
但是她也同时告诫自己,这只不过是试炼而已,是的,从带着女孩在路上看到金银珠宝时她就明白了,这是第二关的试炼,金钱和欲望,是很多人跨不过去的门槛儿。
“各位兄长的好意我心领了,但我不能留在这里。我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沈慕歌坚定地说道“此处美如仙境,的确容易让人沉沦。但是我不属于这里。”
哥哥们看着她那坚定的眼神,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刹那间,沈慕歌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扭曲,她被某种力量倒退着吸走,小女孩,哥哥们的身影渐渐模糊,消失不见。
巨大的吸力将沈慕歌甩到了硬邦邦的地面上,凸起的石头咯的她屁股痛。
还没等她反应过来,忽然觉得耳边传来一阵灼热的气息,夹杂着一丝腥臭。
她慢慢扭头望去,一个巨大的蛇头就这么突然地出现在她旁边。沈慕歌呼吸一滞,感觉心跳都停了半拍。
她就地一个翻滚,起身撒丫子就跑!
她面前全部都是崎岖难行的山路,若不是往日里她没少翻山越岭采山货,这会儿恐怕早已入了蛇腹。
饶是如此,沈慕歌依然能听见身后沙沙的声音紧随其后。
这个试炼之地,天气炎热,硕大的太阳挂在苍穹,炙烤着万物。
沈慕歌跑的汗流浃背,就在被大蛇追上的一瞬间,沈慕歌感觉身子蓦然下坠,掉入了洞窟之中。
不多时,洞内传来一声惨叫:“啊!!!!”
虽说童言无忌,但是阿牛的话让李婆和恰巧端来豆花的摊主皆是一愣。
沈慕歌面上不动声色,微笑着看向阿牛问道:“小弟弟,你为何说我身上有妖气呢?”
不等阿牛回答,摊主先发了话。
“臭小子,瞎说什么!”他放下豆花,直接在阿牛脑门儿上轻拍了一巴掌,然后对沈慕歌歉意的说道:“姑娘你别介意,阿牛不懂事,别听他瞎嚷嚷!”
“我才没有!她身上就......哎呀!哎呀!爹,你轻点......轻点......疼疼疼......”
阿牛的话还没说完,就被摊主拎着耳朵提溜着走远。
沈慕歌望着阿牛的背影,心想这孩子能看到她身上的妖气,也是有些天赋在身上的。
李婆在一旁深深地看了一眼沈慕歌,随即笑道:“这个阿牛啊,打小调皮。童言无忌,姑娘别往心里去。来,快尝尝他家的豆花,入口即化,最是好吃,还有包子小咸菜,尝尝合不合口味。”
“多谢婆婆。”
沈慕歌尝了口豆花,的确如李婆说的那般可口。只不过,她也敏锐的看到,在阿牛说她身上有妖气之时,有几个食客向她投来的目光,带着探究、怀疑甚至是厌恶,转瞬即逝。
不多时,又来了四位身着蓝白衣衫的男子过来,摊主热情的过去招呼。
那四人落座后,其中的一女子不悦的说道:“哼!我堂堂凌霄剑宗好歹仅次于六宗,那帮老头儿居然丝毫不把我们放在眼里!”
“师妹莫要动气,毁了这吃饭的心情!”旁边的男子腰间别了两把短剑,与他魁梧的身形有些不搭。
那女子斜了他一眼,“师兄口味独特,竟寻这犄角旮旯请我们吃饭,真是小气!”
男子一口吞掉两个小笼包,满脸餍足,“果然还是这个味道......师妹已辟谷,吃不吃随便你,若还在这叽叽歪歪,别怪我把你扔出去!”
言罢,一股寒意自男人身上散发而出。
女子脸色微变,哼了一声不再言语。
旁边的另外两人赶紧打圆场:“师兄带我们来此处,定然是好吃的,师妹快些尝尝,莫辜负了师兄的好意。”
沈慕歌猜测他们是某宗门的修士,季怀泽也说过,过几日就是六宗大会,跟随李婆出来,路上也见过一些不同宗门的修士。
沈慕歌咬了一口鲜嫩多汁的汤包,状似无意的问道:“李婆,刚才听那几个人说起六宗大会,那是什么呀?”
李婆一开始还有些犹豫,但看沈慕歌态度和善,便慢慢说道:“这六宗大会啊,可是咱们天耀的大事。六大宗派每隔三年才会举行一次大会,据说是为了选拔优秀弟子,交流修炼心得。我只远远见过一次,那场面十分壮观。”
沈慕歌继续追问:“那一般人能去参与选拔吗?”
李婆摇摇头:“除非世家举荐或者本身天赋异禀之人或可能进,但是也不绝对。姑娘是想参与六宗大会吗?老婆子对这个不甚了解,但是清岚城里有个‘百事通’,听闻此人知之甚多,但是性格古怪,不太容易见着。”
沈慕歌明媚一笑,“多谢李婆,我想去试一试。”
饭后,李婆带着沈慕歌逛了城西的大部分街道,本是盛夏天气,二人逛了一阵子就大汗淋漓。
“李婆,天气炎热,您先回去吧,我去城南看看,日落之前回去。”
李婆犹豫一瞬,有些不放心的说道:“姑娘对这里不熟悉,一个人可以吗?”
沈慕歌点点头,“李婆放心,我记性好着呢,方才您和我说的清岚城大体的布局,我都记住了。”
“姑娘果真是个灵通的。”
告别李婆,沈慕歌向着城南的方向而去。
沈慕歌一路上打听到,百事通此人的确见多识广,找他打听事儿,得看他心情,他心情好了,叫花子也能指点一二;倘若心情不好,皇家贵胄来了也见不着半个人影儿。
只不过百事通这个人行踪不定,虽说时常在城南出没,但是能不能遇到还真不好说,因为他不仅消息灵通,还是个千面郎君,他可以是意气风发的少年,也可能是坐在路边晒太阳的耄耋老人,还有可能是跟人讨价还价的客商......
沈慕歌一边欣赏着清岚城的风土人情,一边观察周围匆的人,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寻找一个相貌时常变换的人,简直如同大海捞针。
正行走间,一个人影儿咕噜碌滚到沈慕歌面前,她低头望去,是一个被揍得面目全非的青年。
紧接着,一个体格健壮的伙计在他身上踹了一脚,呸的吐了一口唾沫,恶狠狠道:“没钱还敢来望月楼吃白食!还想跑,今个儿不给你长长记性,你都不知道爷爷我的厉害!”
沈慕歌后退两步,往旁边看了看,是一座三层的酒楼,想来生意极好,食客络绎不绝。
此时大街上已有一部分人驻足观望,没有人劝架。
那青年接连挨了几脚,连滚带爬的边躲边嚷嚷:“谁说我吃白食了?我吃遍天耀过酒楼无数,今日只是忘记带钱而已,回家取你们又不让,一言不合就打人,天理何在呀!”
那伙计一把扯过青年的衣服,冷笑道:“有钱是吧?行啊,你留在这,找人回去取钱!”
青年环顾一圈看热闹热的人群,视线落在几个人身上,那些人都不约而同的后退几步,或者避开视线。
只有沈慕歌,拿着一袋葵花籽,边吃边看着他。
青年如同见到救命的稻草,顶着一头乱如鸡窝的头发,拍了拍身上的尘土,笑眯眯的走到沈慕歌面前。
“妹妹,你帮我回家取钱吧?”
沈慕歌盯着他那肿胀如同小桃子被吹了气一般的眼睛,忍住笑意,用仅有他们两人听到的声音问道:“帮忙可以,但是我有个请求。”
青年闻言顿时点头如捣蒜:“别说一个,妹妹就是有一百个,哥也给你办到!”
“那我怎知为你取钱后,你会不会反悔?”
青年再次郑重说道:“妹妹放心,取来的钱,除去付给酒楼的,剩下的都放你那里,我若反悔,钱你拿走就是了。”
沈慕歌柳眉微挑,“成交!”
此时沈慕歌身后一位妇人悄悄扯了扯她的衣角,小声说道:“姑娘,这个人在清岚城吃白食不是一次两次了,你可别上当啊。”
沈慕歌对着妇人微微一笑道:“姐姐放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
按照青年给的方位,没多久沈慕歌真就找到了一间茅草屋。在朱漆阁楼林立的城中,这间茅草屋显得非常突兀,与周围的雕梁画栋、红砖碧瓦格格不入。
推开老旧的房门,沈慕歌找到了挂在屋梁上的藤篮,小心翼翼的取下来,藤篮里是十几颗鸡蛋,但是非常重。
拎着篮子回到望月楼旁,沈慕歌身上出了一层薄汗。
围观的还有三三两两看热闹的人未散去,见沈慕歌拎着鸡蛋回来,皆忍不住轰然而笑。
“是我看错了吗?在望月楼吃饭,居然用鸡蛋结账?哈哈哈”
“就是就是,望月楼的一口菜汤都不是这一篮子鸡蛋能买下的吧!”
坐在地上的青年拍拍屁股站起身来,接过篮子,笑的一脸得意。
“小爷我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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