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外的卫士终于撞开了书房门,第一眼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拜伦,拿着剑的普雷瑟,无头的女尸,以及最要命的:
北境的王,现在死不瞑目坐在书桌后的老人——
北境大公。
“嘿,听说了吗?霜狼大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了一个女人把他杀了,真是可怕……”
“什么?他为了霜狼大公的女人把大公杀了?真是可怕……”
“什么?被杀的霜狼大公其实是个女的?真是可怕……”
一座小城的酒馆中,人们兴致勃勃的讨论着最近的大事,每个人都兴致勃勃,每个人都滔滔不绝。
酒馆角落当中,一个穿着黑袍的人静静坐着,一言不发,一声不吭。
“客人,您的肉酱土豆泥。”
肥胖的女侍将一个木盘子放在黑袍人面前,在原地稍微等了等,见对方没有给小费的意思,扭头离开。
黑袍人拿起盘中的木勺,在沉默中一点点将食物送入口中。
他吃的很快,不多时,一大盘淋满鸡肉酱汁的土豆泥就全部被送入了腹中。
吃完之后,黑袍人起身走向酒馆外。
“诶,你的钱付了吗?”
酒馆女侍注意到这个角落的黑袍人要离开,正要追上去算账。
“羊毛,回来,他一开始就结过账了。”
小酒馆的前台将女侍叫住,说道:
“这个家伙看起来神神秘秘的,不知道什么来路,不过点菜的时候就把饭钱扔在我这儿了。”
“这种人咱们最好离得远一点,别去招惹,万一运气不好的话,指不定有什么麻烦缠上来。”
前台看着黑袍人走出去后被带的不断晃动的木门,不由得摇了摇头,耸肩叹道:
“唉,真是多事之秋。”
酒馆女侍撇了撇嘴,说道:
“哼,什么麻烦不麻烦的,我看就是个装模作样的小贼,真要有能耐的话,他怎么连小费都不给我点?”
顿了顿,又说道:
“唉,不过倒也是,你说那个叫什么…不染色的,好端端干嘛突然给自己爷爷捅死?现在领主换的这么仓促,也不知道以后是好是坏……”
“好啦,好啦,别说这些了,跟咱们没多大关系…这是那桌客人点的酒水,赶快给人家送去吧。”
酒馆女侍端起两个大木杯,晃晃悠悠的上菜去了。
………………
酒馆外,天色阴沉沉的,空气中充斥着湿润的土腥味。
黑袍人走向酒馆马厩,他的马匹寄存在那里。
可当他将自己的马匹牵出马厩之后,远远的传来了一阵喧闹,似乎是一些骑着马的士兵闹出来的声音。
黑袍人顿了顿,随即将自己的马又牵回了马厩,他看了看马厩当中的另一匹毛色很杂的老马,脱下了自己的黑袍。
黑袍下面是一身平民经常穿的粗麻布衣服,和穿着衣服的人一样,显得脏兮兮、灰扑扑。
他伸手解开了杂毛老马栓在马厩里的缰绳,从自己马匹身上挂着的兜囊中掏出一把精制的豆粮,一边喂,一边对着老马念叨:
“马儿呦,马儿呦,虽然咱们以前没见过,但是吃了我的东西你可不能赖账,一会儿得乖乖让我骑。”
杂毛老马自顾自的嚼着口中的豆子,也不知到底听进去没听进去。
远处的喧闹声离这里越来越近了,穿麻布衣裳的青年将老马牵出了马厩,并没有上马,而是牵着这匹老马慢慢向前走。
刚走出没多远,那些士兵就拦住了他,士兵们从怀里掏出一个画像,让前面这个背对着自己的家伙转过身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