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港之后的第一件事,我将与温家的联姻提上了日程。
我爸把象征继承家业的玉扳指给了我,赞赏道:
“出去历练一番,回来倒是成熟了不少。”
我接过玉扳指,笑道:
“摔过几跤,就学会了走路。”
我爸背过去,冲我摆手:
“你能和书窈结婚,总算也没辜负你妈对我的交待。”
“听说你把一个叫天联的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。”
“我将它收购了作为你成长路上的一个基石,你看怎么样?”
我面色一怔,瞬间又释然。
嘴角勾勒出一个温和的笑:
“也好,就当给书窈的一部分聘礼吧。”
我和书窈的订婚仪式在下午举行。
光是订婚,沈温两家就豪掷了两个亿。
整个港圈人尽皆知,传得沸沸扬扬。
我在众宾客之间周旋,书窈一直陪着我去见礼。
商业联姻,其实无非也就是上流社会的资源整合而已。
在谈笑风生之间,我也很顺便地拿下了几个亿的大项目。
“果然是前途无量啊,沈少。”
听着周围人或奉承或真心的夸奖,我回以礼貌的微笑。
迎来送往之间,暮色低垂。
我把风衣披在了温书窈身上,关切道:
“辛苦了温大小姐。小心着凉。”
温书窈抬眸看向我,露出一个俏皮又灵动的笑容:
“婚都订了,还这么生疏?”
我一愣,随即换了一个称呼:
“书窈。”
温书窈笑着摇摇头:
“也不对。小时候你就这么喊我了。”
我心下了然,唇角微弯。
“嗯这也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,我的未婚妻。”
温书窈这才满意,踮起脚尖轻轻吻了一下我的唇。
“下次要喊老婆了。”
被她这么一调侃,我的面色绯红。
温书窈则嘴角上扬,掩不住眼中的调皮与嬉笑。
我无奈颔首。
她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,从来没变。
我目光又看向窗外。
可怎么会有人仅仅五年就变得陌生,再不似当初呢。
接下来的一周里,我精心筹备婚礼。
书窈和我一起布置,我们两小无猜,彼此都很熟悉对方。
婚礼也是按照我们两个人的喜好综合的。
几乎请来了圈内所有的商业大亨和名门世家。
这场花费了十五个亿的天价婚礼。
结婚这一天可谓是锣鼓喧天,热闹非凡。
直到婚宴结束,有个管家却突然黑着脸匆忙跑来。
面色为难地对我说:
“大少爷,今天早上来了个女人找您。”
“她没有请柬,我看她状态不是很好,怕她破坏您的婚礼。”
“就没让她进来,可她非赖着不走。”
“还硬说是您之前的爱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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